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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骑三轮遇熟人想搭车因操作不当碾死对方老汉搭车熟人不当操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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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杨文阁  李百灵)64岁的魏某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为图进出门拉东西方便而刚买不久的三轮摩托车,竟为他带来了大麻烦,因操作不当轧死了人,不但赔了钱,还进看守所去呆了几天,要不是安岳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的同志及时调处,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2014年8月19日,家住安岳县华严镇群力村5组的魏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自己刚买不久还没来得及注册登记的三轮摩托车,从安岳县华严镇场镇往龙居小学方向行驶。上午9时许,行至华严镇颂堰村1组公路上,路遇安岳县华严镇颂堰村1组村民唐老太(72岁),因是熟人,唐老太喊了一声“搭个车”, 魏某某回应“搭车就先帮我推一下”,就在唐老太帮忙推车过程中,悲剧发生了,因魏某某操作不当,将在车后帮忙推车的唐老太碾压致其受伤,唐老太经抢救无效于同日死亡,造成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双方亲友为赔偿问题发生争执,数十人聚集交警办公现场,情绪激动,事态随时可能激化。为控制事态发展,交警对魏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并请求安岳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对此案进行调处,接到请求调处的电话后,交调委全体同志立即赶赴事发现场,分组稳定家属亲友情绪,劝散围观群众、开导死者方的家属亲友要注意保重身体,调整情绪,走依法维权的道路,经反复做思想工作,死者亲友们逐渐放弃了过激行为。 同时积极开展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与当事各方进行积极沟通、了解事发经过、收集该案的相关证据,并反复与双方分开交谈,详细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真实想法。 经过无数次的集中调解和单独调解,双方当事人于9月16日接受了调解人员的调解意见:由魏某某一次性赔偿唐某某亲属因此次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04000.00元。 唐某某亲属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即将死者唐某某的尸体进行了火化。至此,这起因因帮忙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案件导致唐某某受伤致死,导致多人聚集的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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