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香果(鸡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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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妹卖百香果遭性侵杀害尸体泡水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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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的10岁女孩杨晓燕,因家境贫困到隔壁村卖百香果,却遭时年29岁的村民杨光毅先性侵后杀。死者家属近日收到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仅获赔32元(人民币,下同),引发网友挞伐,「这种判决放出来膈应谁呢??」

综合媒体报道,「百香果女孩」的母亲12日领到了钦州中院发来的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法院在凶手杨光毅的银行卡内发现了多元,将当年死者遇害时被抢的32元归还。

灵山县人民法院负责「百香果女孩案」民事赔偿的执行法官处透露,关于「百香果女孩案」的民事诉讼部分已暂时结案,由于凶手杨光毅没有财产可执行民事赔偿,受害人家属可申请司法救助。

实际上,此案爆发后争议不断,二审时法院指凶手有自首、协助破案等情节,从死刑改成死缓,引发全国民众哗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审查。广西高院再审后撤销原本二审判决,改判凶手死刑。

回顾案件发生,杨晓燕1岁时丧父,从此与母亲相依为命,家里还有4名兄弟姐妹,仅靠母亲微薄的收入维持生计。为了分担家计,10岁的杨晓燕会出门卖百香果,然而在年10月4日当天,赚到32元收入的她在回家时,遇上埋伏的杨光毅,不幸丧命。

据悉,杨光毅先是强行掳走女孩,抢走其卖百香果赚来的收入,接着性侵并杀害,再将尸体泡在水里。过了2天后,杨光毅在父亲的陪同下前往警局自首,案件随之曝光引起社会哗然。

如今,受害家属获赔32元的消息再度掀起舆论哗然,登上微博热搜。网友纷纷表示,「杀伤力很大,侮辱性也很高」、「如果不是舆论,凶手都不可能死刑,辣鸡广西高院」、「这种判决放出来膈应谁呢??」、「好讽刺!!!还好死刑了,小女孩安息吧,愿天堂里纯净美好,没有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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