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治疗白癜风效果好 http://m.39.net/disease/a_l2o4zyx.html88岁上海老人王老伯将万房产赠予照顾他的水果摊主一事还在持续发酵。11月25日晚间,记者和老人亲属一起,在富联路一小区内见到了王老伯以及照顾他的水果摊摊主小游。小游说,自己赡养了王老伯10年,获得老人赠予的房子心安理得。他向记者出示了除了“意定监护”公证材料外的另一份关键材料——“遗赠扶养协议”材料。他表示,自己从始至终照顾老人,如今所得都是老人赠予。自己会继续履行赡养义务,也不会排斥老人亲属前来探望。
很多朋友可能没看到之前的新闻,简单给大家捋一捋整件事情的经过。老人和水果摊主认识了也不是两三年,这位老人以前也并不是独居,而是和一个有精神疾病的儿子相依为命的,几年前儿子猝死去世,老人打遍了亲戚的电话,没有一个回来帮忙的,最后是楼下的水果摊主看老人可怜,帮忙料理了老人儿子的后事。后来老人生病,医院两头跑,这时老人也还没有送房子给摊主,老人出院后就邀请本来住简易棚的摊主一家人来他家住,这样既方便摊主照顾老人自己,也能给他乡做小买卖的摊主一家一个容身之所。
重点来了,一段相处时间后,也就是三年前,老人觉得亲戚都靠不住,水果摊主对自己也确实尽心尽力,老人就找公证处公证,让摊主作为自己的法定监护人(评论指出应该是约定监护),也就是法律上的“意定监护”,老人百年之后,房子也顺理成章由摊主继承,“谁养老送终,谁继承遗产”,也是大家都认可的公理。这件事本来是挺正能量的一件事,一个乐于助人的摊主,一个知恩图报的老人,直到老人被诊断为老年痴呆,亲戚跳出来争房产,整件事就像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味,飞进去一只苍蝇一样恶心。
另外,某些媒体各平台上某些煽风点火,断章取义,靠标题和剪辑博眼球的媒体实在太恶心了。最后,其实这个新闻给我们的启示很重要的是如何妥善安排好自己的身后事。中国是缺乏死亡教育的,这也何尝不是一个死亡教育。非常建议大家在活着,尚有能力的时候把死后的事安排好,比如遗嘱,遗体,遭遇极端情形(比如脑死亡,遍身插管苟延残喘)主动放弃治疗,做到善始善终。
毕竟,明天和意外不知哪个先来。节目里让我很佩服的是那个把房子给保姆的老先生。一个人住院的时候,观察到一个护工很好,把人挖墙脚挖过来了:)从此就有了幸福的后半生。每天外面兜兜,有人陪,有人照顾,生病不用担心,最后静静离去,离去时了无牵挂(唯一一个牵挂就是希望保姆一定死后能得到他的房子,不然死不瞑目),死后没有纠纷。这是一个很好的离去状态。最后,希望小游不要有太大心理压力,公道自在人心,但求问心无愧。
在笔者的一篇文章下面有一个网友的回复:老人痴呆,难道作者也痴呆?就喜欢偏听偏信?老人只相信游摊主,与亲戚邻居居委会的等一切外人来往,更不相信别人,他说的很正常?这与相信电信诈骗骗子不信旁人甚至警察的有什么区别?
大家看了这段话不用想都知道怎么回事,在这里笔者告诉你,不管你是什么心,还是想表达什么。上海的公证人员还是挺负责任的,前几天就有老人要把外地无亲缘关系的人作为意定监护人,被工作人员怼回去了。所以这件事既然公证了,那一定是经过了审核的。在农村,无子女的老人,会把土地和房子就给照顾自己生前身后事的人,这个是大家默认的规矩。从新闻里看,水果摊主料理了老人儿子的身后事,这几年把老人照顾的也不错,老人百年以后也会把老人的后事安排好,不管他一开始是不是有目的,房子给他都说的过去。他的付出是真的。再看亲戚,老人儿子过世她们没管,反而是一个外人来料理,就这一件事,道德上她们就失去继承权了。
水果摊主做了善事,就应该有善报,这个老人也不糊涂,在病前就做好了公证。这种公证都是很负责人的,过程也很严谨,不会有大的偏差。所谓的亲戚,没好处躲得远远的,收果子了比谁都着急,这种亲戚应该拿出来曝光下,让大家都见识见识,啥叫脸皮厚。亲戚言及水果摊主照顾老人是为了房子,这种说法是一种诛心论,这个手法大家都很熟悉,就是不管你做了什么,或者不做什么,都可以把你的心看透,都可以推导出你的心是黑的,进而再反过来证明你行动的不正当性。
这里家属有一件事明显站不住脚:从家属的意思来说,他们自老人年出院后,没有照顾老人,是因为水果摊主把他们骂出去了,不让他们照顾老人。我觉得这个话就很难令人信服了。第一,一对外地夫妇是如何有勇气在上海本地人的地盘上轰他们走的,看群聊是十三个亲戚吧?第二,如果水果摊摊主真的轰了,换作是我们,自己的家人被别人非法囚禁了,我们会做什么?报警,争夺回老人的监护权。但老人的亲戚显然没有做,而是这三年都由水果摊夫妇和老人一起居住。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至少认可老人和水果摊夫妇住在一起是安全、受到照顾的。她自己后面的话也验证了这一点。
不必给好人增加沉重的道德枷锁。看到水果摊摊主最新的采访,能够理直气壮地与那群亲戚辩驳,争取自己的权益,绝对是件好事情。并不是无私奉献,不求任何回报,才算好人。做好事,得到回报,本身就是非常正能量的。水果摊摊主这么多年能把老人照顾得妥妥帖帖,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得到满足,因此得到老人的信任,让老人愿意把身后财产都交予这个陌生人,也算情理之中了。至于亲戚,且不说话里存在多少漏洞和自相矛盾的地方,若真的对老人的决定不满,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而不是千方百计给老人和水果摊摊主泼脏水,否定他们的一切。
别的不说,单就几个细节相信大家心中就有判断。
亲戚意外得知房产将要被赠予一个外人之后,第一件事,就找理由说老人有老年痴呆,找出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力证自己在老人住院的时候自己都近身照顾了,那为何老人何时能出院不知道?何时该出院不知道,最后让水果摊主将其接走了?
医院出院要么是本人意愿决定的,要么护士会通知办住院手续时的联络人,这些信息,医院档案一查便知。在我看来,亲戚所拍的视频照片,大概率也是在自家亲戚群里稍微表示一下自己所为的孝心,为以后继承遗产加点砝码吧。
医院近身照顾,决口不提老人儿子去世后事料理无人出现一事?真的让老人对这群所谓的亲戚心灰意冷的,决定相信水果摊主的时候,大概率是老人儿子火化后,只这位陌生人站在自己身旁,抱起儿子骨灰的那一瞬间吧!
所以这群所谓的亲戚究竟是有多么冷血,在得知自己亲戚火化需要参加葬礼时,一个个借口推托,让年迈的老人孤身白发人送黑发人?所以这群所谓的亲戚究竟是有多么丑陋,在知道老人孤身一人时,多年不闻不问,不管不顾,却在得知无法继承老人遗产时,一个个跳出来标榜自己是个孝子?
真的太可笑了,还好意思说自己多年来都请了人照顾老人?若有所谓的保姆,水果摊主一家是如何正大光明的入住老人家的?很多事情不用可以找证据证明,三年以来摊主对老人如何,这群亲戚又是对老人如何,小区邻居和世人会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对于老年人来说,他们不一定有多少经济和物质上的需求,他们需要的是陪伴,曾见过网上的报道,一个老人被骗数十万,他却说我知道他们是骗子,但是我就是想要他们喊我一声爸爸。
就拿我身边的事情举例,我二姑两个孩子,我有一个表兄一个表姐,我年年都去他们家,对老人不说绝对好,但是肯定是属于孝顺的,而且我姑妈和表兄是住在一起的。前几天为了一件事,我表兄打电话给我父亲了。二姑父在一个专营店里,被工作人员忽悠,化两万多,买了一个床垫。之前姑父就吵着要买,被表兄拦下了,他就认为我表兄不孝顺,而且花的也不是他的钱,于是偷偷摸摸就买了回家,然后就发生了争执。
老年人的利益如何保护,真的是一个大问题,不仅仅是我的财产我做主,老年人相对年轻人,他们更为固执,认为自己经历的多了,没有什么看不明白的了。
最近,老妈迷上了去领鸡蛋,前天说早上听了一堂课就领了三十个鸡蛋,还跟着小区里老太太在一个什么公司的安排下去旅游了,这个问题要好好和她掰扯清楚,别今天领了三十个鸡蛋,啥时候花三万个鸡蛋的钱买了个不知所谓。
总而言之,对于老年人的赡养问题,不仅仅是一个吃饱穿暖的基本保障,更是一个人牵涉到个人家庭社区社会法律公序良俗的问题,可没有新闻里看起来那么简单。尤其是一直所说的情感依托,让现在年轻人天天陪伴老人左右,嘘寒问暖,的确不太现实,如何这一点,我也没有好主意。
最后一点,如果确实如报道那样,老人的亲戚对他不闻不问,老人精神状况正常,且经过公证处公证,我认为这样的养老模式我是赞成的。当然,还有如何做好这类老人赡养义务履行监督,也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
我站公证处,站水果摊住小游!
侧面来看,也幸好这时候家属跳出来了,不然老人过世后他们再跳出来小游一家子就很难安宁了。至于老人这个外甥女这时候跳出来举的这一系列例子,现在老人还在世,如果真的如他所说,去找老人看老人愿不愿意更改遗嘱,事情就一目了然了,或者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这样站在远处隔山打牛式的发声无非就是想借助舆论让小游一家有压力,此行为太过无耻。
刚才在别的评论区看见有人质疑公证,说公证员收钱做虚假公证,我补充一下,这么一笔巨额财产公证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后面还有继承人等着继承,这公证员的头得有多铁才敢干这样的事?所以已经板上钉钉了,这些亲戚这会儿跳出来除了被骂以外不会有啥收益了
这件事发展到现在已经是一出罗生门了,摊主说家属没照顾,家属说照顾了,居委会说公证处没有来考察过,公证处说考察了,除非一方觉得自己从头到尾清清白白一句谎言都没有一点多的利益都不图收拢了证据去起诉,不然这和村头俩泼妇骂街没什么区别
目前新出来了很多信息,错综复杂,看各位网友的回答,有很多各个信息源都无法对上的情况。等待后续权威信息吧。人都是有私欲的。就算是老庄孔孟,也有一定程度上的私欲,否则不会有道家儒家思想存世,何况我等普通人。凡事不能看别人怎么说,得看怎么做,即论迹不论心。虽然我坚信人性本善,但不能否认人心非常复杂,每个人做每件事都有一定的动机。不要用高道德标准要求任何人。
具体到事件里的人,亲戚也好,摊主也罢,都不过是普通人,所有的道德抨击都没必要,因为换作大多数人代入进去,可能并不会有太多不同。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或者说区域内人类群体的一般性共识,不违背当下法律,就没什么好说的。老人即使做了我们不能理解的事情,他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也有自己财产的完全处置权,即使他把自己的财产随便赠予陌生人,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