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披露,近日,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被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以罚款人民币伍千元整。
图源:信用中国(湖南)
天眼查显示,湖南武陵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怀化武陵城实业有限总公司)成立于年,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注册资本万元。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该公司已于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