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优化青岛市营商环境,12月23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市本级(市内三区)正式启用。
据了解,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文字内容、格式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通过CA认证、系统加密、授权使用、日志留痕等多种方式保证证照安全,权利人可以一键存储,随时查用。
经审核予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或事项,在完成登簿后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现即登即签,秒间到达。交纳相关登记费用后,权利人即可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或“青岛不动产登记”